娃儿才几天,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当涉及娃儿才出生几天父母就离婚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会考虑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子女抚养权归属,二是财产分割等其他相关问题。 首先是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婴儿在这个阶段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角度出发,由母亲抚养一般更为适宜。所以,在娃儿才几天大时离婚,法院大概率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其次是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孩子刚出生几天的情况下,考虑到女方在生育和照顾孩子方面付出较多,且可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法院在财产分割时通常会适当照顾女方。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关于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