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到哪个部门,需要哪些手续?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所以我打算起诉离婚。可我不清楚该去哪个部门办理,也不知道具体要哪些手续,怕自己准备不齐全耽误时间,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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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这个部门。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接下来为你介绍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简述双方相识、结婚经过,以及要求离婚的原因等)。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需要提交上述起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原、被告送达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 和陈述来查明事实,然后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起诉的条件、管辖、诉讼程序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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