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清晰地写明自己的离婚诉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并详细阐述支持这些诉求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这包括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一般是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很关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另外,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相关凭证;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及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最后,关于起诉的流程手续。起诉方需要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