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走哪些程序?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诉讼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民事起诉状中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阐述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与立案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同时,审判人员会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试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时,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这些环节中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是当庭宣判,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离婚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