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财产状况等情况。
第二阶段:审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之后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比如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等。开庭审理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三是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第三阶段: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2024年,无偿保管他人财物,若保管不善导致财物被毁,是否需要赔偿?
刑事拘留大概多少天?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否违法?
安全方面是否要加大处罚力度?
高架车驾驶需要什么证件?
精神病有了案底该怎么消除?
中国公民是否可以拥有双重国籍?
其他应付款挂账太多该怎么办?
证书抵税只能抵一次吗?
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撤案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电子章打印出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无房证明必须本人亲自去开具吗?
交通事故赔偿该如何谈?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查封冻结财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票据行为是什么?
怎样确定起诉时效?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