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律师费是按财产总额算吗?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费是否按财产总额计算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律师收费的方式有多种。有的律师收费是按件收费,也就是不考虑财产总额的多少,而是根据离婚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金额。比如一些离婚案件中,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争议不大,主要是处理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会采用按件收费的方式。 其次,对于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数额较大的离婚案件,律师可能会按照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来收费。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当财产分割较为复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核算财产时,按财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就较为常见。例如,在涉及企业股权、大量房产等巨额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中,律师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收费比例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此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收费方式。这种方式下,律师前期可能收取较少的费用,然后在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到财产后,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较高的费用。不过,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允许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 总之,离婚案件律师费是否按财产总额算没有固定标准,具体收费方式需要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前,一定要明确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支付时间等条款,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