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般来说,要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方面的证据。 然后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接着是审理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时,先是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由对方进行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可能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最后是判决阶段。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