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失业金期间还能找工作吗?
我现在正在领取失业金,但是生活压力还是挺大的,想再找份工作赚点钱。就是不知道领失业金的时候能不能去找工作,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合不合法。
展开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找工作的,但找到工作之后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失业金,也叫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度过失业这段困难时期。它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也就是说,如果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并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开始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况,按照规定,就需要停止领取失业金了。不过,如果您只是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还没有正式入职,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那么就不影响您继续领取失业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