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还能继续领失业金吗?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最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但是失业金还没领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接着领失业金,也不知道继续领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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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因为失业金是为了帮助那些没有工作、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当您重新找到工作后,就有了新的收入,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如果在重新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这种行为属于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在失业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后,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您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就业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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