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的人离婚是否被允许?
我配偶有精神病,病情时好时坏,现在我感觉这段婚姻让我压力很大,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和有精神病的人离婚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到底允不允许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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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精神病的人离婚是有可能被允许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有精神病的人离婚案件,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当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离婚程序会有一些特殊之处。因为他们不能独立进行离婚诉讼等民事活动,需要先通过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确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离婚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会考虑婚前是否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且经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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