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下面为您详细叙述起诉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相关证据可以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用于证明婚姻关系、财产状况以及子女抚养情况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之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此外,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这是起诉离婚程序的重要环节。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评议等步骤。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双方当事人需要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最后合议庭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评议,作出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