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对办理离婚的手续完全不了解,不知道具体要走哪些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以免到时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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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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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所需的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手续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总之,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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