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都是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说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各自归自己所有。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不过在实际分割时,会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要给予补偿。而且,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样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此外,法院分割财产还有一些原则,像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原则、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接着讲孩子抚养权的确定。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由谁抚养。要是协商无效,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具体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也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照顾等情况进行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方面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条件的能力。 抚养条件:比如居住条件、家人支持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各种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