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和子女?
最近正打算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头雾水。不知道家里的存款、房产这些该怎么分,孩子跟谁生活的判定标准又是啥。想详细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离婚时财产和子女到底是怎么分割和判定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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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和子女的分割与判定,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说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一方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若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差额悬殊的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要用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接着说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法律都是以公平公正以及保障各方尤其是子女的权益为出发点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离婚前后偷偷处置财产,不让另一方知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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