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由谁承担?领了证离婚是否要退彩礼?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不太清楚该由谁来出,而且我和对方领了证,但是因为一些原因现在要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需不需要退还给对方,想了解这两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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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交。当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就会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要是预交确实有困难,原告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了,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关于最终诉讼费用的承担,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就由双方分担。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这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的相关规定。 接着说领了证离婚彩礼退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领了证离婚不需要退还彩礼,但存在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要注意,适用这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生育子女成为一个家庭;所接受的彩礼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产、生活需要并实际支出。 相关概念: 彩礼:通常是指按照当地习俗,在结婚前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 诉讼费用预交:是指在提起诉讼时,按照法院要求预先缴纳的费用,用于支付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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