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投资。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会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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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如果涉及到房产,情况会更复杂一些。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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