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是怎样的?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完全不了解。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是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哪些是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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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在了解分割情况之前,我们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而对于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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