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有哪些问题?


在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后购买的房子、车子,双方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或者女方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需求进行合理分割。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多种。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对于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想要房子,可能需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对于存款,一般会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