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是否要通过打官司来分财产?
我和伴侣刚办了离婚手续,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不想闹得太僵,但对方提出的分割方案我实在无法接受。我想知道,离婚后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才能完成财产分割吗,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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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一定非要通过打官司来分割财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除打官司外的另一种常见方式——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比较灵活、高效,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和诉讼带来的时间、精力成本。而且,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对财产进行更符合双方需求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表明法律是鼓励夫妻双方先通过协议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项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一旦协议签订,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履行协议,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打官司(即诉讼)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除了上述提到的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外,还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给予照顾。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方式。协议分割是优先选择,若无法达成协议,再考虑通过打官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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