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双方一起去?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登记,但对方最近工作特别忙,总是抽不出时间。我想了解下,离婚登记必须要双方一起去办理吗?要是对方实在去不了,我自己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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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通常需要双方一起去办理。这主要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解除的真实意愿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重大事项的协商和确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的“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明确了双方都要共同前往。 另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也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会要求双方同时在场,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协议内容是否有异议等。只有双方都到场,才能确保离婚登记是基于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愿,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核实双方的真实意愿,也就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离婚登记一般是需要双方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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