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后去办理离婚登记流程需要多久?
我和另一半已经度过离婚冷静期了,打算去办理离婚登记,但是不清楚整个办理流程大概要花多长时间,是当天就能办好,还是要等很久啊?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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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过后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所需时间,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反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如果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个过程顺利的话,当天就可以完成。不过要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情况,比如证件材料不齐全、离婚协议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等,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那么办理时间就会相应延长,可能无法当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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