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救济制度的普及程度如何?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听说有离婚救济制度,但感觉身边很少有人提到这个。我想了解下它现在的普及程度到底怎样,是很多人都知道并在使用,还是只有少数人了解呢?我很担心自己在离婚过程中错过这个可能对我有帮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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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救济制度是指在离婚时,法律为了保护婚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给予其一定的救济措施。它主要包括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损害赔偿这三个方面。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在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帮助是指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此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关于离婚救济制度的普及程度,目前来看还不算高。从社会层面来讲,很多人尤其是一些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对离婚救济制度并不了解。这可能是由于法律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没有途径去了解到这些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多数人在离婚时只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而忽略了自己可能享有的离婚救济权利。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依据离婚救济制度获得相应补偿、帮助或赔偿的案例也不是特别多。不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和法律宣传的加强,相信离婚救济制度的普及程度会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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