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时离婚和再次结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想离婚,之后可能会再婚。但我不知道在我怀孕这个特殊时期,离婚法院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要是之后再婚,又会不会有什么法律上的特殊情况呢?我很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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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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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怀孕时离婚的判决情况。在我国,法律对处于孕期的女性给予了一定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关于财产分割,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女方。对于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孩子出生后,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归母亲直接抚养,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 再说怀孕时离婚后再次结婚的情况。这在法律上并没有特殊的限制,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对于前一段婚姻所生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仍然按照之前确定的抚养权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的婚姻关系并不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可能会在抚养费的支付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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