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改房该如何分割,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房改房的概念。房改房,也叫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将公有住房按照一定的政策卖给职工,职工取得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房子。 关于离婚时房改房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房改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以及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比如,如果女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在分割房改房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二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改房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协商一致,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双方都想要房子时,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都同意竞价取得。那么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按照竞价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经过竞价,一方出价 100 万获得房子,那么就需要支付给另一方 50 万作为补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评估机构评估房子价值 80 万,那么取得房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 40 万。 第三种情况,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例如,拍卖房屋后获得 90 万,那么双方可以各自分得 45 万。 总之,在离婚分割房改房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