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分居吗?法院如何判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打算走起诉的程序。 但我不太清楚起诉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先分居。我和对方现在还住在一起,这种情况能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法院对于起诉离婚中分居这一块是怎么判定和处理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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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起诉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分居。离婚起诉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因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分居满两年且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但不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没有分居,任何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分居情况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所以,没分居也能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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