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存款,离婚时有办法吗?怎么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我正在办理离婚,可我不知道对方的存款情况,担心自己应得的财产受损。而且我怀疑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去证明。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查到对方存款,又该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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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当不知道对方存款情况时,是有办法来处理的,同时证明对方转移财产也有相应的途径。 首先,关于查询对方存款。在司法实践中,个人通常没有权力直接查询他人的银行存款信息。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线索等信息,以便法院更准确地进行查询。 其次,证明对方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要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从银行流水方面,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前一段时间内有大笔资金的异常转出,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这可能就是转移财产的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另外,留意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的变动情况,如果在离婚期间未经您同意就进行了转让等操作,也可能涉及转移财产。同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这些都可能对证明对方转移财产起到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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