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苦的情况下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也过得不开心,受苦受累。我想知道在孩子受苦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离婚会怎么判呢?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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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受苦的情况下涉及离婚判决,主要会从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这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孩子受苦本身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法定情形,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导致孩子受苦的原因,比如因为夫妻经常争吵、打架,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心理,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其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在当前的家庭环境中受苦,那么能给孩子提供更健康、稳定成长环境的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例如,一方有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导致孩子受苦,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就会降低。 最后,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孩子受苦,比如一方对家庭不管不顾,导致孩子生活质量下降,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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