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破裂但男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理?

我和男方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男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我实在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通过什么方式、走什么程序才能顺利离婚,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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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感情破裂而男方不同意离婚时,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诉讼离婚的概念。诉讼离婚就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接下来看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然后是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第一步,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让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阶段。第四步,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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