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才半年大,夫妻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孩子仅半年大,夫妻要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离婚的方式。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孩子才半年大,尚处于哺乳期,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再者,关于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有相关规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总之,在孩子半年大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判决结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