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孩子一般怎么分?离婚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时涉及孩子的分配问题,主要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有两种方式,协商和诉讼。 协商就是夫妻双方自己商量好,孩子跟谁生活,另一方如何探视以及抚养费给多少等问题。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法律是尊重这种约定的。 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乳。要是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双方的抚养条件,像工作稳定性、收入情况;孩子一直跟随生活的一方,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还有如果一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像有婚外情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而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育子女的,法院也可以准许 。 再说离婚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准备的材料。首先得有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要详细写明原告(也就是请求探视的一方)和被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基本情况,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法院确认并保障自己的探视权,同时陈述相关事实和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比如离婚证,用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的抚养和探视等事项有过约定或判决。最后,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必不可少,用来确认身份。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