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了离婚证但还生活在一起算假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领了离婚证,不过之后还是生活在一起。身边有人说我们这是假离婚,可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领了离婚证还继续一起生活,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假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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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当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就宣告解除。这意味着,一旦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正式结束了,不论之后是否还生活在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表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离婚就是有效的。 从实际情况来讲,领了离婚证却还生活在一起,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些夫妻可能是出于各种原因,比如为了孩子、住房政策等,选择在离婚后仍维持共同生活的状态。但这种生活状态并不能改变离婚的法律效力。 在财产方面,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各自的财产就归各自所有。即便之后还共同生活,在法律上也不会恢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如果涉及到新的财产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般的财产关系来处理。 在人身关系上,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一方不再对另一方负有扶养义务,也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所以,领了离婚证还生活在一起,从法律上来说不算假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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