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了起诉能成立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已经半年了,现在有些情况想问问。之前离婚的时候有些事没处理好,像财产没分清楚,孩子抚养权当时也没谈明白。想知道现在去起诉的话,法院会不会受理,起诉能不能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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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半年了起诉是否成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在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财产、抚养权等纠纷,起诉是可能成立的。比如离婚时遗漏了一处房产没有分割,那现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在发现后可以通过诉讼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显失公平,半年后起诉也可能被法院受理。比如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另一方的威胁,被迫放弃了应得的大部分财产,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再者,关于财产分割问题,若仅是对离婚协议中已约定的财产分割有异议,一般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超过一年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不过要是存在新的情形,如发现对方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起诉时间不受离婚半年或一年的限制。 但如果仅仅是对单纯的离婚判决不太满意,一般在半年之后就不能再次起诉,除非出现了新的事实以及理由,并且还得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情形。 总之,离婚半年后起诉是否成立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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