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我在一家行政单位工作,最近单位财务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我不太清楚行政单位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想了解一下行政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什么情况不用缴纳,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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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组织有了收入,符合一定条件就要缴纳这个税。 对于行政单位而言,一般情况下,行政单位本身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这里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行政单位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组织,其主要职能并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行政单位有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那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行政单位将闲置的房屋出租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一些有偿服务活动等取得的收入,这些收入就属于应税收入范畴。按照规定,行政单位取得这些应税收入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行政单位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关键看其是否有应税的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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