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不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

我有一家分公司,不知道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方面是怎样规定的。我不清楚分公司是不是真的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免得因为不了解而出现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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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税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上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即由法人企业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通常不具有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分公司虽然不用单独核算企业所得税,但要和总公司汇总计算后,按照一定比例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分公司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分公司不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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