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人都是要先垫付费用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一直要求我先垫付医药费,但我自己经济也不宽裕。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汽车撞人是不是都得先垫付费用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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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撞人事故中,并非都是需要先垫付费用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强制规定汽车撞人后驾驶人必须先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当发生汽车撞人事故时,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医院支付费用用于伤者的救治。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事故责任尚未明确划分,保险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进行赔付;或者伤者的抢救费用非常高,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此时,从人道主义和积极处理事故的角度出发,驾驶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是否垫付费用。如果驾驶人选择垫付,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如医院的缴费单据等,以便后续在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时作为证据。 另外,如果驾驶人不愿意垫付费用,伤者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依法判决各方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总之,汽车撞人后不是必须先垫付费用,具体情况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保险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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