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一直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今天突然就被公司通知辞退,也没说具体原因。我完全懵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有哪些途径和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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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的情况时,首先要了解这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公司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公司沟通,表明你对无故被辞退这件事的看法,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无故辞退你的事实。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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