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的钱孩子有偿还的权利吗?
我爸妈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现在找我,说子债父偿天经地义,让我还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欠的钱我到底有没有权利去偿还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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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父母欠的钱孩子是否有权偿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债”这个概念,债就是一种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主有权利要求欠债的人还钱,欠债的人有义务还钱。正常情况下,父母和债主之间的债务关系,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没有直接关系。这就好比是两个人之间的约定,只对这两个人有约束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所以,一般情况下孩子并没有必须偿还父母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孩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不一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意思就是说,孩子要是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这个范围内,去偿还父母的债务。比如说,父母留下了价值50万的遗产,但是欠了80万的债,那么孩子最多只需要用这50万遗产去还债就行,剩下的30万孩子可以不用还。不过要是孩子愿意多还,法律也不阻止。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孩子自愿帮父母偿还债务,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这就相当于孩子自己主动加入到了这个债务关系里。比如孩子心疼父母,想替他们把债还了,这是孩子行使自己权利的一种表现。所以,父母欠的钱孩子一般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但在继承遗产等特定情况下,是有相关规定的,同时孩子也可以自愿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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