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管协管员是否具备暂扣物品的权利?

我在街边摆摊时,遇到城管协管员要暂扣我的物品。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要是随便就扣我东西,我这小本生意可就难办了。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城管协管员到底有没有暂扣物品的权利呢?
展开 view-more
  • #城管协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城管协管员是否有暂扣物品的权利,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城管协管员的性质。城管协管员是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人员,他们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的权力,这一权力通常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而城管协管员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他们的工作是在城管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暂扣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但这一权力必须由具备执法资格的城管执法人员来行使。例如,当当事人存在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且情况符合《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时,城管执法人员可以依法暂扣物品。 而城管协管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不具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条件。如果城管协管员擅自暂扣物品,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法律对于行政执法权主体的规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城管协管员可能会参与到一些与暂扣物品相关的事务中,但他们的角色只是协助。比如,在城管执法人员决定暂扣物品后,协管员可以帮助搬运、记录等,但最终的决定和实施必须由执法人员来完成。 如果遇到城管协管员擅自暂扣物品的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协管员说明暂扣的依据和执法人员的身份。如果协管员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城管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城管协管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总之,城管协管员本身没有暂扣物品的权利,暂扣物品这一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具备执法资格的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实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