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发现是故意伤害该怎么办?


当工伤认定后发现是故意伤害的情况,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进行处理和分析。首先,先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和故意伤害这两个概念。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员工受伤是不是在工作相关的情况下发生的,能不能算工伤。而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当工伤认定后发现是故意伤害时,我们有以下几个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来处理。从工伤保险角度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这里并没有明确将故意伤害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外。所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即使是他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一般还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会对职工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等进行相应的赔付。从侵权责任角度来说,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受伤职工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民事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受伤职工可能会面临双重赔偿的问题。在我国,一般采取补充赔偿模式,也就是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相结合,当工伤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职工的损失时,职工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补充赔偿。同时,受伤职工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能够有充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