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把钱都给儿子了,女儿还有养老义务吗?

我家是这种情况,父母把他们的积蓄都给了我弟弟,平时也更偏心他。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想让我和弟弟一起承担养老责任。我心里有点不平衡,毕竟他们没怎么帮过我。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还有养老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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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使父母把钱都给了儿子,女儿依旧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赡养义务,通俗地说,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所产生的一种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等权利。这就意味着,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就需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 父母将财产给予儿子,这属于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财产处分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父母有权决定如何分配自己的财产。这种处分行为并不会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无论父母的财产如何分配,子女都不能以没有得到财产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当然,在实际的赡养过程中,如果存在多个子女,在承担赡养责任时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因素进行协商,合理确定赡养的方式和费用分担。但这并不改变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一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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