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材料,首先要了解申请的主体与途径。一般来说,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都可以提出申请。申请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接下来是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患者一方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如果有相关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一并提供。医疗机构则要提交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按照选定的途径进行申请。若是双方共同委托,双方需签订共同委托鉴定的协议书,提交到医学会。若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移交给医学会。医学会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鉴定工作。整个申请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