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去法院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离婚协议了,但不清楚签完离婚协议后是否要去法院。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得去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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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去法院。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程序和适用情况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双方无需去法院,只要带着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只有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去法院,而单纯签订离婚协议并进行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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