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旅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组织了员工旅游,不知道这部分费用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是怎么个缴法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旅游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旅游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我国,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如果公司以免费旅游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奖励,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员工旅游费用要和工资薪金加在一起,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但是,如果是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一起的旅游活动,且不具有奖励性质,更多的是一种员工福利。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这种全体员工共同享受的非货币性福利,有些地区税务机关可能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因为税法并没有完全明确这种情况是否免税,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在执行上可能存在差异。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