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有拿钥匙需要交物业费吗?
我买了套房子,一直没去拿钥匙。最近物业通知我交物业费,可我都没拿到钥匙,也没住进去,觉得不该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没拿钥匙到底用不用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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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关于业主没有拿钥匙是否需要交物业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有权收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如果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屋的交付手续,比如发出了交房通知,并且房屋已经达到了交付标准,即便业主没有去拿钥匙,通常也需要开始缴纳物业费。因为此时房屋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业主,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开始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包括对房屋的公共部分、配套设施等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实际上也享受了这些服务。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时交付,例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交付条件等,那么在问题解决之前,业主是不需要承担物业费的。因为这种情况下,责任在于开发商,业主没有实际获得房屋的控制权和使用权,也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所以,业主没拿钥匙是否交物业费,关键在于房屋是否已经完成合法交付。如果是业主自身原因未拿钥匙,一般要交物业费;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未交付,业主则无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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