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是否有一金?
我是一名医院护工,工作挺辛苦的,但一直没搞清楚自己应不应该有住房公积金。平时也没听医院提过这事儿,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医院护工到底有没有享受一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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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对于医院护工而言,如果护工与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护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只要护工是医院的在职职工,就应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部分医院没有为护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这可能是由于一些医院对相关法律规定认识不足,或者为了降低用人成本。护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协商不成,护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医院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对医院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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