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需要本人去吗?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打算起诉对方,但我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太多时间跑法院。我想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去处理呢?要是本人不能去,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展开


在交通事故起诉中,本人不是必须亲自去法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基础。诉讼权利能力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而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一般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亲自参与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起诉时,当事人可以委托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来代替自己参加诉讼。 如果本人不出庭也不委托代理人,对于原告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被告来说,依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交通事故起诉不一定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来参与诉讼程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