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租了个房子,后来才知道房东其实没有出租权。我已经付了租金搬进去住了,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合同是不是有效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权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要是无效我该怎么办?
展开


无权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咱们得明白无权租赁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权利出租物品或者房屋的人,却和别人签订了租赁合同。 在我国法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没有经过真正权利人同意的无权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无权出租人取得了处分权,或者真正的权利人对该租赁行为进行了追认,那么这个租赁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有效。比如房东一开始没有出租权,但后来得到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房屋所有权人知道后表示认可这份租赁合同,那合同就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真正的权利人一直不追认,而且无权出租人也没有取得处分权,那么就可能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无权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虽然合同可能存在效力瑕疵,但承租人是基于合同付出了相应的义务,比如支付了租金等。所以无权出租人应该对自己没有处分权却签订合同的行为负责。比如承租人已经支付了租金,无权出租人无法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承租人就可以要求返还租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另外,即使租赁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对于已经实际使用租赁物的部分,承租人还是需要按照合理的价格支付费用。因为承租人确实使用了该租赁物,获得了一定的利益,这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所以,无权租赁合同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后续的发展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