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解书对方不履行需要重新立案吗?

我之前和对方达成了调解书,结果现在对方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要重新去法院立案起诉,还是有其他办法解决呢?我想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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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书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调解书对方不履行时,一般不需要重新立案。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就意味着该调解书已经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当对方不履行调解书时,您无需重新立案起诉,而是可以直接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调解书、您的身份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您的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调解书的内容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调解书对方不履行,您不用重新立案,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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