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职权。平时在新闻里知道它很重要,但不太清楚它具体能行使哪些权利,比如在立法、人事任免这些方面,它有怎样的权力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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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广泛而重要的权力。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行使的权利。 首先是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修改关乎国家的根本制度和长远发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力进行修改。同时,它还可以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这意味着在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着核心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明确赋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宪法修改和基本法律制定修改方面的权力。 其次是人事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且,它还有权罢免由其选举或决定的上述人员。这一权力确保了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人员能够由人民通过其代表机关进行选择和监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至第八项对这些人事任免权力作出了明确规定。 再者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这些重大事项涉及国家的经济发展、财政安排、行政区划以及国家安全等多个重要领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行使决定权,保障国家发展的正确方向和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相关规定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九项至第十四项中有体现。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监督权。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的工作。比如,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对这些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它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尊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权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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