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合同纠纷法院会受理吗?三万合同土地违约金是多少?

我遇到了点麻烦,和拆迁方签了合同,但现在产生了纠纷,不确定法院会不会受理。另外,我之前签了一份三万的土地合同,里面没明确写违约金的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违约了,违约金该怎么算,想了解这两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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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拆迁合同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法院是会受理拆迁合同纠纷的。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那么可以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要是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觉得协议不公平,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 。要是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在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相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规定,确保纠纷能有合理的解决途径。 再说说三万合同土地违约金的问题。土地合同违约金数额首先是由双方约定。不过有个限制,就是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要是超过30%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要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金就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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